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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宝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党群工作科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由市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开展对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划转、处置、核准备案工作;负责由市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提交的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监督资本收益的使用;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
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企业
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
(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 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市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认定和资产损失的核销审批工作。
(三) 围绕所监管企业结构调整,负责指导市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开展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产权划转、处置核准备案等工作;汇总、分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变动情况。
(四) 负责指导市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开展对监管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 审核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流转、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债转股工作。
(六) 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研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资本收益的管理。
(七) 参与对所监管企业重大项目投资进行咨询、论证、审查和后评估。
(八) 负责监督和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具体指导市产权交易市场工作。
(九) 研究提出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意见;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状况。
(十) 负责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 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 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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